為符合我們的驗證標準,您的地址證明 (POA) 必須是最近六個月內發出的正式文件。可接受的文件包括:
- 水電費帳單
- 銀行對帳單
- 保險文件
- 電話費帳單
- 土地估價證明
- 帶有官方印章的租賃協議或合約
所有文件必須清楚顯示您的全名、居住地址及發行日期。
*不接受黑白、手寫或經編輯的文件。/不接受郵政信箱地址。
地址證明被拒的常見原因:
- 文件不是彩色或缺少關鍵資訊(姓名、日期、地址)。
- 文件為手寫。
- 圖像模糊、裁切或解析度低。
- 文件已過期或缺少重要細節。
- 文件不是驗證所需的正確類型的地址證明。
如果您的地址證明被拒絕,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,說明原因及後續步驟。